关于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乌兰察布市岗位考生体检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位考生:
按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安排部署,经研究,决定对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乌兰察布市岗位考生进行体检。现就体检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及地点
报考乌兰察布市党政群机关中市直单位职位、公检法系统职位、面向优秀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职位的考生体检时间为2023年5月10日;报考我市党政群机关旗县市区职位考生体检时间为2023年5月11日。请参加体检的考生于体检当日上午7:00准时到达乌兰察布市集宁区老虎山瀑布广场报到。报到时考生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或面试通知书、近期二寸蓝底免冠照1张。
二、有关要求
1. 体检严格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2. 体检费用约500元(具体以医院实收为准,微信或支付宝支付),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3. 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体检前禁食8-12小时。体检当日穿宽松衣服,便于检查。需空腹检查的项目,检查后方可进食、水。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CT检查。
4.考生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所有项目做完后,务必将体检表交给医务人员,经医务人员审核无误后方可离开。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5.考生必须遵守体检工作纪律,服从带队工作人员管理。考生要按照公务员体检有关要求,在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所有体检报告单及表格个人不得带走。未按规定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自愿放弃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录用资格,不得列入考察对象。
6.因本人原因不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放弃体检人员要于体检前联系乌兰察布市委组织部。
7.考生要随时关注公告网址,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同时保持电话畅通,考生报名时所填写联系方式变更的请及时与乌兰察布市委组织部联系。
联系电话:0474—8329696。
中共乌兰察布市委员会组织部
2023年5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