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内蒙古自治区2025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
一、考试科目及方式
初、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均为2科:《审计相关基础知识》《审计理论与实务》,题型均为客观题。
高级资格考试科目为1科:《高级审计实务》,题型为主观题。
2025年度初、中、高级资格考试方式均为闭卷笔答。初、中级资格考试实行成绩滚动管理,应试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应试人员须通过高级资格考试,方可取得高级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二、考试大纲
使用审计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确定的2025年度初、中、高级资格考试大纲,各级别考试大纲统一公布在审计署官方网站(www.audit.gov.cn)“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
三、考试时间
日期 |
类别 |
时间 |
科目 |
9月27日
(星期六) |
初、中级 |
9:00—11:30 |
审计相关基础知识 |
14:00—16:30 |
审计理论与实务 |
高级 |
9:00—12:00 |
高级审计实务 |
四、报名相关事宜
(一)本次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网上交费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平台为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待审核通过方可网上交费,完成网上交费后视为报名成功。报考人员原则上应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关于考试报名事项的说明详见附件1,各考区资格审核部门联系方式详见附件2。
(二)我区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5月24日9:00—6月3日24:00;资格审核时间:2025年5月24日—6月4日(工作日 9:00-12:00,14:30-17:00);网上交费截止时间:6月5日24:00;准考证打印时间:2025年9月20日—9月27日。
(三)报考初、中级资格申请免一科人员须以图片形式上传本人审计硕士专业学位证书;报考高级资格人员须上传本人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注意:上传的图片附件格式应为“.jpg”,单张图片要求小于1000KB。
(四)请报考人员及早在中国人事考试网完成注册,报考前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和报名条件说明。报考时应认真、如实填写报考信息,仔细、全面核对已填写信息。
(五)本次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如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并在报名期间按报名地考试机构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接受人工核查,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相关内容。
因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需要一定办理周期,请报考人员提前安排好认证事宜,以免影响报名。
五、考区设置
全国审计专业初、中、高级资格考试在我区12个盟市均设有考区,其中,呼和浩特市仅设置区直考区。
六、考试费用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和原内蒙古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核定各类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考试等收费标准的批复》(内计费字〔2002〕887号)规定,每人收取报名费20元。初级、中级资格考试每人每科收取考务费62元(两科共124元);高级资格考试每人每科收取考务费70元。
七、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应试人员应合规诚信参加考试,如在考试中被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将依据相关规定程序予以严肃处理。
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八、考务信息变更及复核申请
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应试人员可向参考地考试机构提交考务信息变更和成绩复查申请,各地考试机构将依据相关规定及时予以处理。
附件: 1. 关于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事项的说明
2.区直及各盟市考区资格审核部门联系方式
3.关于高级审计师考评衔接事项的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院
2025年5月9日
附件1
关于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事项的说明
一、初、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审计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符合初、中、高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人员,即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一)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及以上学历,均可报名参加初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高中毕业,取得初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4年;
4.具备双学士学位(包括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2年;
5.具备硕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1年;
6.具备博士学位。
(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高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6年;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硕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取得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4年;
4.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2年。
二、应届毕业生报名考试
应届毕业生可以凭所在院校开具的应届毕业证明作为符合相应学历条件,报名参加当年度初、中、高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试合格人员领取证书时应补充提交学历学位证书信息等。
三、持单独划线职业资格证书报名考试
根据《关于单独划定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5号)中“单独划线职业资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在相应省(区、市)的单独划线地区有效”等规定,使用审计单独划线职业资格证书申报高一级审计职业资格考试的,只可在证书标注的有效区域所在的省(区、市)报名参加考试。
四、港澳台和外国籍人员报名考试
港澳台和外国籍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港澳台和外国籍人员持内地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可以直接填报相关信息;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或者学位证书的,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港澳台和外国籍人员在内地工作地或居住地就近报名。
五、其他职称、职业资格人员报名考试
取得二级造价工程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可以直接对应初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按照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报名参加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在取得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时满足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规定的学历和年限条件,可以直接对应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按照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报名参加高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取得中级会计、经济、统计专业技术资格或工程师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可以视同具备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按照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报名参加高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具备其他系列副高级职称以上资格,在审计相关工作岗位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2年,可以视作符合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报名参加高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六、免考条件和程序
获得审计硕士专业学位人员按照规定条件报名参加初级或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可以免试《审计相关基础知识》科目,仅参加《审计理论与实务》科目考试。
我国审计硕士专业学位于2011年设立,《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规定审计专业学位类别代码为1257(2011—2022年期间专业学位类别代码为025700),学位证书显示的授予学位为“审计硕士”。获得过审计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的研究生培养单位名单如下:
序号 |
培养单位 |
1 |
北京大学 |
2 |
中国人民大学 |
3 |
北京交通大学 |
4 |
北京工商大学 |
5 |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 |
6 |
中央财经大学 |
7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
8 |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
9 |
中国政法大学 |
10 |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
11 |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 |
12 |
南开大学 |
13 |
天津财经大学 |
14 |
河北大学 |
15 |
河北经贸大学 |
16 |
山西财经大学 |
17 |
内蒙古财经大学 |
18 |
辽宁大学 |
19 |
渤海大学 |
20 |
东北财经大学 |
21 |
大连大学 |
22 |
大连民族大学 |
23 |
吉林大学 |
24 |
吉林财经大学 |
25 |
哈尔滨商业大学 |
26 |
上海交通大学 |
27 |
上海财经大学 |
28 |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
29 |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 |
30 |
上海政法学院 |
31 |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
32 |
南京大学 |
33 |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
34 |
南京财经大学 |
35 |
南京审计大学 |
36 |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
37 |
浙江工商大学 |
38 |
浙江财经大学 |
39 |
安徽财经大学 |
40 |
厦门大学 |
41 |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 |
42 |
江西财经大学 |
43 |
山东大学 |
44 |
中国海洋大学 |
45 |
山东财经大学 |
46 |
山东工商学院 |
47 |
中原工学院 |
48 |
河南大学 |
49 |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
50 |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 |
51 |
武汉大学 |
52 |
华中科技大学 |
53 |
武汉纺织大学 |
54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
55 |
湖北经济学院 |
56 |
湖南大学 |
57 |
湖南工商大学 |
58 |
中山大学 |
59 |
暨南大学 |
60 |
广东财经大学 |
61 |
广东金融学院 |
62 |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
63 |
广西财经学院 |
64 |
四川外国语大学 |
65 |
西南政法大学 |
66 |
重庆理工大学 |
67 |
重庆工商大学 |
68 |
陆军勤务学院 |
69 |
四川大学 |
70 |
四川师范大学 |
71 |
西南财经大学 |
72 |
贵州财经大学 |
73 |
云南大学 |
74 |
云南师范大学 |
75 |
云南财经大学 |
76 |
西安理工大学 |
77 |
西北政法大学 |
78 |
西安财经大学 |
79 |
西京学院 |
80 |
兰州财经大学 |
81 |
石河子大学 |
82 |
新疆财经大学 |
备注:已撤销授权点的院校在获批期间存在审计硕士专业学位毕业生的,该毕业生具备《审计相关基础知识》科目免考资格。
七、从事审计相关工作界定
在审计及相关合规、稽核、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岗位工作,或者在会计、经济、统计、工程或教育科研等岗位工作且有相关审计实践经验的,可以视同从事审计相关工作。
八、工作年限计算
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前后的审计相关工作年限合并计算,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年度的12月31日。
附件2
区直及各盟市考区资格审核部门联系方式
考区 |
审核单位 |
审核点地址 |
咨询电话 |
区直 |
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院 |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中山东路团结巷2号 |
0471-6600198
0471-6601168 |
包头市 |
包头市人事考试中心 |
包头市稀土高新区阿尔丁大街41号,人和大厦406室 |
0472-5221935 |
呼伦贝尔市 |
呼伦贝尔市人才服务和人事考试中心 |
呼伦贝尔市中心城新区呼伦贝尔路26号,呼伦贝尔市民生大厦217室 |
0470-8357607 |
兴安盟 |
兴安盟人事考试中心 |
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兴安北大路75号北楼三楼 |
0482-3822310 |
通辽市 |
通辽市人事考试中心 |
通辽市科尔沁区和平路739号 |
0475-8820013 |
赤峰市 |
赤峰市人事考试中心 |
赤峰市新城区临潢大街宝通大厦西侧三楼 |
0476-8330744 |
锡林郭勒盟 |
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考试业务科) |
锡林浩特市锡林大街西段劳动和社会保障大厦,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考试业务窗口 |
0479-8235702 |
乌兰察布市 |
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
|
乌兰察布市集宁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大楼东大厅二楼 |
0474-8159295 |
鄂尔多斯市 |
鄂尔多斯市人事考试中心 |
康巴什区鄂尔多斯大街与民和路交汇处(市一中南门往西500米),鄂尔多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 |
0477-8586210
0477-8586218 |
巴彦淖尔市 |
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中心 |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西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019室 |
0478-8527225 |
乌海市 |
乌海市人事考试中心 |
乌海市滨河区创业路与宜化街交叉路口,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301室 |
0473-3158037 |
阿拉善盟 |
阿拉善盟人事考试院 |
阿拉善盟就业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大楼710室 |
0483-8771001 |
附件3
关于高级审计师考评衔接事项的说明
一、公务员取得高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公务员首次转入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任职的,5年内可以凭借2016年度(含)以后取得的高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参加高级审计师职称评审。
二、2025年度高级审计师职称评审申报
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人员参加2025年度高级审计师职称评审,应取得2020年度(含)以后高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三、2025年度高级审计师职称评审结果
请各地评委会办事机构及时将2025年度评审结果抄送全国审计考办,并通过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信息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