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课学习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内人社发[2017]3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2]220号)的要求,为做好本基地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习内容和方式
内容:经济、化工、电子、煤炭、机械机电五大系列相关专业知识。
方式:学习采取网络授课形式,课程为60学时,其中必修课40学时,选修课20学时。
二、学习对象
自治区直属企事业单位从事经济、化工、机械机电、煤炭、电子、轻工、纺织、工艺美术、建材、冶金、劳动安全、社会工作者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学习平台和学习时间
各单位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登陆内蒙古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在线学习网(nmg.chinahrt.com)进行学习。
开网时间为2023年1月15日至12月25日。
四、学习经费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培训收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内发改费字[2018]1399号)收取,每人60学时180元,学员自行登录平台,在线缴费即可学习。
五、其他事宜
(一)学员需学完全部专业课程(必修课40学时,选修课20学时)方可进行考试,考试成绩合格后,由基地统一进行审核、上报办理审验。审验结束后,符合审验卡打印学时要求的学员,可自行登录内蒙古人才信息库(www.nmgrck.cn)进行打印。
(二)凡参加本基地学习的学员,必须通过技术支持免费电话将专业课基地选择为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院,否则无法在学习平台查询专业课学习计划。
(三)此次学习为2023年度专业课学习计划,同时也可补学2022年度专业课学习计划。
本地咨询服务电话:400-015-0009
技术支持免费电话:4006-520-666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471-6601198
0471-6601168
0471-5229836
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院
2023年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