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地质调查研究院
关于对2023年度上半年1+N补充招聘
拟聘人员进行公示的公告
按照《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1+N”补充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地质调查研究院“1+N”补充招聘工作经过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环节,2人进入拟聘用公示范围,现予以公示。
一、拟聘人员名单
序号 |
姓名 |
准考证号 |
报考部门 |
报考职位 |
1 |
田金淼 |
3115011001613 |
内蒙古自治区地质调查研究院 |
野外调查1
(转普通岗) |
2 |
王 琛 |
3115011001607 |
内蒙古自治区地质调查研究院 |
野外调查10 |
二、公示时间
2023年10月11日-10月16日
三、受理方式
凡单位或个人对公示情况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来访、来函等形式反映上述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对所反映的问题请提供可供调查的证明人以及其他有关材料。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受理电话:0471-3355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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