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党校(行政学院)2023年度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现将内蒙古党校(行政学院)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笔试公布及最低合格分数线
(一)成绩公布
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自助查询(网址http://www.impta.com.cn)。
(二)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
本次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8分。
二、资格复审及相关要求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1.时间:2023年10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
2.地点:内蒙古党校(行政学院)7楼739办公室(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银河南街66号)。
(二)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1.本人签字的《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
2.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历、学位取得日期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之前,需要提供加盖院系或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
4.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1份;
5.报考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同时提供《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参公人员录用审批表》或《事业单位人员录用审批表》等进入公务员队伍或事业单位的有关材料复印件;其他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6.报考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以及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属于“大学生退役士兵”的,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7.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8.招聘公告和《岗位需求表》中明确的其他材料和其它能够佐证本人报考资格的材料。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需提供本人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
(三)注意事项
1.在资格复审期间,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并随时关注报名网站。若出现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未能取得联系,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面试资格。考生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在工作日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
2.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从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报考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以《招聘公告》规定为准),并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递补的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1∶3面试开考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3.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或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因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以及其他不允许报考情形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三、联系方式
内蒙古党校(行政学院)组织人事处
电话:0471-4631837、0471-4631835
附件:
内蒙古党校(行政学院)
2023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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