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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策研究室(改革办)关于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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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策研究室(改革办)关于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10-20 内蒙古人事考试网 管理员〗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策研究室(改革办)
关于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
人员资格复审的公告
 
各位考生: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策研究室(改革办)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安排,现将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及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
      本次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6分。
      二、资格复审相关要求
      (一)资格复审方式
      此次资格复审采取线下审核方式。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3年10月25日(星期三)上午9:00-12:00。
      (三)资格复审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党政办公区综合楼1802会议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号)。
      (四)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需携带的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本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的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考生教育类别为国外教育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需出具加盖所在院(系)和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公章的证明。
      4.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提供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和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原件;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需提供本人所在企业同意应聘的证明。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应聘人员故意隐瞒工作经历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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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因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以及其他不允许报考情形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2.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并随时关注报名网站。若出现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未能取得联系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按自动放弃处理。考生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在工作日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
      3.对自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面试人选出现空缺后,从达到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总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范围。
      (六)咨询电话
      0471-4811600、0471-4811613。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策研究室(改革办)   
2023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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