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财经大学
关于2023年度1+N补充招聘岗位拟聘人员公示的公告
按照《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1+N”补充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要求,经过核验考生报考信息、选报岗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云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环节,经会议研究,拟聘用李鑫等2人。现予以公示。
一、拟聘用人员名单
报考单位 |
报考职位 |
姓名 |
准考证号 |
内蒙古财经大学 |
辅导员岗位5 |
李鑫 |
1115011102505 |
内蒙古财经大学 |
辅导员岗位5 |
李毅 |
1115010209714 |
二、公示时间
2023年10月8日-10月12日(5个工作日)
三、受理方式
凡单位或个人对公示情况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来访、来函等形式反映上述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对所反映的问题请提供可供调查的证明人以及其他有关材料。
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
受理电话:0471-5300171
内蒙古财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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