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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红山水库管理中心2025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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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红山水库管理中心2025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发布日期:2024-12-16 内蒙古人事考试网 管理员〗
内蒙古自治区红山水库管理中心2025年度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安排,现将我单位资格复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24年12月19日--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红山水库管理中心二楼2014会议室
      地址:赤峰市红山区解放街内蒙古自治区红山水库管理中心(解放街万商大院南门斜对面)。
      3.递补事宜:
      资格复审递补将以电话形式于12月20日下午17:30开始陆续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顺畅。
      二、资格复审需提供材料
      1.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每份打印在一张纸上);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各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025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附件1)。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发放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考生诚信承诺书》一份(附件2);
      5.应聘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的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6.应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的考生,属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需提供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单位(原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承诺书;
      7.考生原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同时提交已过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的证明材料;其他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3);应聘人员故意隐瞒工作经历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8.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将材料按上述顺序把原件和复印件整理成两类,复印件由审核人员留存。
      三、注意事项
      1.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期间,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若出现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未能取得联系,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面试资格。考生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在工作日及时联系各审核单位。
      2.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从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报考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并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递补的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以拨打拟递补人员本人报名预留电话的方式进行通知,拨打本人报名预留电话三次后仍无法接通或无人接听,按自动放弃处理)。
      3.资格复审主要审核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条件及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弄虚作假、因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以及其他不允许报考情形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资格复审通过后,须现场确认面试答题语种,签署《面试语种确认书》(附件4)。面试答题语种一经确认,不可更改。
      5.材料提交成功后,请随时关注审核结果。
      四、咨询电话
      0476-2782167
 
      附件:
     
内蒙古自治区红山水库管理中心 
202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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