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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资格复审相关事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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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资格复审相关事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12-17 内蒙古人事考试网 管理员〗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资格复审相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规定及工作需要,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方式及时间:
      本次资格复审工作采取线上审查的方式进行,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12月18日--20日,上传资料截止时间20日16:00。
      请考生根据所报考单位,按时将资格复审所需材料高清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提交材料为JPG或PDF格式(务必确保图片清晰完整),考生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因提供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影响资格复审的,由考生承担相应责任。各单位邮箱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及相关事项:
      资格复审时考生必须提供与应聘条件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相关的证书原件和证明材料。
      1、《报名登记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本人签名);
      2、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或护照)原件(正反面);
      3、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2025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之前持加盖学校公章的证明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原件。
      4、经本人签字确认的《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1)、《面试语种确认书》(附件2)各1份;
      5、应聘 “项目人员”岗位的考生,“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以及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
      6、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应聘的证明。以上材料均需工作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考生故意隐瞒工作经历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应聘岗位要求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要求注明工作单位名称、工作起止时间、具体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单位地址、有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工资发放原始记录(单位的工资表)、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应聘人员在不同单位工作(服务)的时间可累计计算。以上材料均需工作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
    8.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和证明原件。
      三、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要求执行。
 
      附件:
      1.各单位邮箱号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    
2024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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