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2024年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笔试总成绩已发布,请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成绩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范围。根据《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将我单位资格复审和面试相关事宜予以公布,具体如下:
一、资格复审及相关要求
资格复审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4年1月26日上午9点-12点。
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二)资格复审地点
地点: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办公楼,117会议室(暂定)。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丁香路5号。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及要求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须本人参加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和《资格复审通知书》各一式二份(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
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本人签字。
3.本科、研究生各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非应届毕业生还须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报考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和主管单位出具的已过试用期和最低服务年限的证明及同意报考证明;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的同意报考证明。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
报考人员故意隐瞒工作经历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5.报考“高校毕业生岗位”的考生,属于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需提供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出具的证明原件,以及本人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承诺书。
6.报考“项目人员”岗位的考生,需提供服务项目证书或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大学生退役士兵需提供士兵退役证。
7.招聘岗位要求具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工作(服务)单位的证明(证明中应有工作单位名称、工作起止时间、单位地址、有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或工作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人员在不同单位工作(服务)的时间可累计计算。
8.经本人签字确认的《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1)、《面试语种确认书》(附件2)。
(四)注意事项
1.在资格复审期间,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并随时关注内蒙古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impta.com.cn)。若出现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未能取得联系或未经招聘单位同意且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2.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并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递补的应聘人员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
二、咨询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
0471-3261113,3261911(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0471-2856212(内蒙古自治区教材编审中心);
0471-2856104(内蒙古自治区高校学生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0471-2856303(内蒙古自治区教学研究室);
0471-2856417(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科学研究与监测评估院);
0471-2856087(内蒙古自治区教育装备技术中心)。
监督电话:
0471-2856827(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0471-6944911(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三、未尽事宜按《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执行。
附件: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2024年1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