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关于2024年度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现将内蒙古自治区监狱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1.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1月26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
2.资格复审地点:内蒙古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与科尔沁快速路交汇处路北)523会议室。
二、资格复审需提供材料及要求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有关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需携带以下材料:
(1)《资格复审通知书》(一式两份,每份打印在一张纸上);
(2)《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每份打印在一张纸上);
(3)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正面蓝底免冠2寸照3张,并将电子版免冠照片(50KB以上,照片名称备注“姓名+报考职位”)于1月25日17点前发送到指定邮箱(nmgjyjrsc@163.com)。
(4)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附件1)、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5)招聘岗位要求具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的,须提供本人与报考职位专业相关的工作(服务)单位的证明(证明中应有工作单位名称、工作起止时间、单位地址、本人具体从事的工作内容、有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考生在不同单位工作(服务)的时间可累计计算。
(6)考生属于在编的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交已过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的证明材料,同时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和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原件;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需要提供本人所在企业同意应聘的工作证明、证明中需要注明考生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要提供离职证明。考生故意隐瞒工作经历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7)经本人确认签字的《面试语种确认书》1份(附件2)、《考生诚信承诺书》1份(附件3)。
三、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因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以及其他不允许报考情形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2.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并随时关注报名网站。若出现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未能取得联系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按自动放弃处理。考生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在工作日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0471-2399925、2392526)。
3.对自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从达到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报考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面试要求
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将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报名网站发布的面试公告。
未尽事宜按《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执行。
附件:
内蒙古自治区监狱管理局政治部
2024年1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