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水文水资源中心
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现将内蒙古自治区水文水资源中心(含所属分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一)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1月29日(星期一),上午9:30-12:00,下午14:30-17:00。
(二)递补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1月30日(星期二),上午9:30-12:00,下午14:30-17:00。
(三)资格复审递补事宜将以电话形式于1月29日下午开始陆续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二、资格复审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水文水资源中心六楼会议室(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120号)。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材料
资格复审时考生必须提供与应聘条件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相关的证书原件和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以下证件及材料:
1.《资格复审通知书》(一式二份,每份打印在一张纸上)。
2.《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每份打印在一张纸上)。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附件1)(另须本人在证明上签署:“本人承诺按期取得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如未按期取得,自愿被取消聘用资格”)、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从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下载打印)。
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应聘的,除须提供《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应聘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的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6.应聘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的2022年度、2023年度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系、院、部)或档案保管部门开具的档案存放证明,并明确存放时间。存档证明格式:姓名,身份证号,xxxx年xx月毕业于xx大学,该同志档案自xxxx年x月x日至xxxx年x月x日存放我处(或xxxx年x月x日至今档案由我处保管),落款写明存档单位名称、时间,并加盖存档单位公章。
7.招聘岗位要求“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须提供所在党组织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报考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并在证明中明确是否已过试用期和已满最低服务年限;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报考的证明。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应聘人员故意隐瞒工作经历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9.经本人签字确认的《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2)、《面试语种确认书》(附件3)。
10.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1.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将材料按上述顺序把原件和复印件整理成两类,复印件由审核人员留存。
四、注意事项
(一)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期间,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若出现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未能取得联系,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面试资格。考生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在工作日及时联系我单位。
(二)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从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报考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并由我单位电话通知递补的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以拨打拟递补人员本人报名预留电话的方式进行通知,拨打本人报名预留电话三次后仍无法接通或无人接听,按自动放弃处理)。
(三)资格复审主要审核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条件及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弄虚作假、因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以及其他不允许报考情形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四)资格复审通过后,须现场确认面试答题语种,签署《面试语种确认书》。面试答题语种一经确认,不可更改。
(五)材料提交成功后,请随时关注审核结果。
五、咨询电话
0471-3698716
附件:
内蒙古自治区水文水资源中心
2024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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