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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院关于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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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院关于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发布日期:2024-1-26 内蒙古人事考试网 管理员〗
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院关于2024年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相关要求
      此次资格复审工作采取线下审核方式。
      时间:2024年1月30日(星期二)上午9:30-12:00。
      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路129号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院图书馆三楼会议室
      二、资格复审需提交材料
      1.《资格复审通知书》(自行从报名网站打印),《报名登记表》(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
      2.本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和户口簿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本硕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5.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的《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
      6.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发放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考生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1)。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1)。属于大学生退役士兵的还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8.报考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服务项目旗市区以上(含旗市区)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满,尚未取得服务项目证书的须提供服务项目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证明中应有具体服务基层项目名称、服务起止日期、考核意见、服务单位名称、出具证明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
      9.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请写明保留起止时间);
      10.经本人签字确认的《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2)、《面试语种确认书》(附件3)均一式两份。
      三、注意事项
      1.在资格复审期间,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并随时关注内蒙古人事考试网。若出现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未能取得联系或未经招聘单位同意且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面试资格。考生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联系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院(0471-4956935)。
      2.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并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递补的应聘人员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所有资格审核材料收取后不再退还。
      3.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咨询电话:0471-4956935 监督举报电话:0471-4956927
      咨询、举报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附件:
 
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院     
2024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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