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事业单位“1+N”补充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有关事宜的公告
各位考生:
根据《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1+N”补充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将我单位面试有关事宜予以公布,具体如下:
一、面试对象
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
二、面试时间
2024年6月29日上午8:30开始。
应聘人员必须在上午8:00前到达候考室,未在规定时间前到达候考室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地点
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教学楼。
四、面试方式及相关要求
1.面试方式
(1)面试采取命题试讲的方式,本次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应聘人员须按资格复审时所确定的语言试讲,试讲时间15分钟。
(2)试讲题目于2024年6月26日下午在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统一公布,请各位应聘人员自行登录查看命题及相关要求。
2.面试要求
(1)应聘人员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面试。
(2)应聘人员采用板书试讲,严禁携带任何教具及其他与试讲内容相关的资料或存储有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进入考场。对不按要求试讲的,按零分处理。
(3)所有应聘人员的各类通讯工具(手机、智能手表、手环、无线电接收器等)全部交由专人统一管理。如有未上交通讯工具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一律按违纪处理,取消其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
(4)面试前按岗位抽取顺序号,由工作人员按照顺序号依次安排应聘者入场面试。进入面试现场后应聘人员只能报顺序号,不得透露姓名、毕业院校等个人信息,否则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5)面试时不得着行业或特殊职业制服及明显带有特殊标记的佩饰,如违反规定取消面试资格。
(6)应聘人员报名时所填写联系电话须保持畅通,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与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人事处联系,否则后果由应聘人员自己负责。
四、咨询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471-5260344、15248122663(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人事处)
监督电话:0471-5260355、18686015188(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
五、未尽事宜,按照《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及《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1+N”补充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
2024年6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