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所属事业
单位2026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2026年度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有关规定,现将内蒙古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所属事业单位内蒙古自治区荣誉军人康复医院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及相关要求
(一)资格复审时间
资格复审时间:2025年12月19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
递补资格复审时间:2025年12月23日(星期二)上午9:00—12:00。
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请同职位其他未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保持手机通话畅通(可提前准备资格复审需要携带的材料),资格复审递补事宜将于12月19日上午开始陆续电话通知。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未能取得联系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二)资格复审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4楼407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呼伦贝尔北路89号)。请参加资格复审人员用身份证原件在中心门口登记进入,院内不能停车,请提前计划出行方式。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材料及要求
按照《公告》有关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需携带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每份打印在一张纸上)。
2.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照3张(蓝色背景)。
4.大学起所有教育阶段的学历、学位证原件、复印件。
2026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附件1)原件及复印件(另需本人在证明上签署:“本人承诺按期取得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如未按期取得,自愿取消聘用资格”)、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从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下载打印)。
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应聘的,除须提供《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应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的2024年度、2025年度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系、院、部)或档案保管部门开具的档案存放证明(附件2),并明确存放时间。
6.考生属于在编的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交已过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且目前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3)(需加盖公章)。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应聘人员故意隐瞒工作经历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7.经本人确认签字的《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4)1份。
8.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执业资格证等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9.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将材料按上述顺序把原件和复印件整理成两类,复印件由审核人员留存。上述材料提供不完整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二、注意事项
(一)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个人错填民族导致加分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以及未经资格复审部门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二)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务必保持手机通话畅通,并随时关注报名网站。考生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
(三)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报名网站发布的面试公告。
(四)未尽事宜按《2026年度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执行。
咨询电话:
内蒙古自治区荣誉军人康复医院:0471-6676819,0471-6676721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30-17:30
监督电话:
内蒙古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0471-4891100
附件:
内蒙古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2025年12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