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和面试等有关事宜的通知
根据《2026年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和内蒙古自治区202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现将我院资格复审和面试相关事宜予以公布,具体如下:
一、资格复审及相关要求
(一)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内蒙古自治区2026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中应聘内蒙古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的人员。考生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网(http://www.impta.com.cn/),自行查询是否进入资格复审范围。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5年12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三)资格复审地点:
内蒙古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术交流中心(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巴彦镇大学城学府路1号)。
(四)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每份打印在一张纸上)。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各阶段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2026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从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下载打印)。
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应聘的,除须提供《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应聘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的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应聘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的2024年度、2025年度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系、院、部)或档案保管部门开具的档案存放证明,并明确存放起止时间。
6.应聘人员属于在编的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交已过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的证明材料。
7.报考岗位要求中共党员身份的,须提供所在党支部出具的证明材料(加盖出具证明的党组织公章)或《入党志愿书》复印件。
8.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以《2026年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为准。
9.以上所需证件和证明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留存1份)。上述材料提供不完整的、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特别提示:考生须将提供材料按上述顺序装订整理,复印件由审核人员留存。)
10.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个人错填民族导致加分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以及未经资格复审部门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五)注意事项
1.在资格复审期间,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若出现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未能取得联系或未经招聘单位同意且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2.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并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递补考生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3.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资格审核、面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面试及相关要求
(一)本次面试按《2026年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公布的面试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其他未尽事宜,按照《2026年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26年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的要求执行。
三、咨询和监督电话
(一)咨询电话:
0471-5279021(内蒙古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二)监督电话:
0471-5279012(内蒙古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纪检处)
内蒙古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12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