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体检考察事宜的公告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2025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要求,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现就体检考察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
报考部门 |
报考岗位 |
姓名 |
准考证号 |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综合保障中心 |
业务服务岗(高校毕业生岗位) |
吴焕宇 |
3115212600417 |
综合保障岗1(普通岗位) |
苗健之 |
3115271903530 |
综合保障岗2(普通岗位) |
杜亚婷 |
3115021400906 |
资产统计岗(高校毕业生岗位) |
陈 璐 |
1115013500513 |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绿色研究发展中心 |
建筑技术岗1(高校毕业生岗位) |
张云菲 |
3115021601429 |
建筑技术岗1(高校毕业生岗位) |
裴烜灿 |
3115231603713 |
建筑技术岗2(项目人员岗位) |
胡 旭 |
3115013001308 |
综合岗(高校毕业生岗位) |
李嘉宁 |
1115020407107 |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资金中心 |
业务综合(项目人员岗位) |
郝美娟 |
1115012201124 |
信息技术(普通岗位) |
吴秋雨 |
3115010102605 |
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鉴定和能效测评中心 |
工程质量鉴定(普通岗位) |
李雪峰 |
3115271802707 |
二、体检安排
(一)体检时间:2025年2月14日上午7:45
(二)体检地点:由用人单位电话通知。请进入体检考察范围考生保持所留联系电话畅通。
(三)体检要求:1.需携带本人身份证、2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纸质版);2.无故不按时参加体检,将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3.体检结束后,由用人单位或体检医院电话通知体检结果异常人员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或者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四)体检费用:考生自理,由体检机构收取。
三、考察安排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事宜由用人单位另行电话通知。
咨询电话: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综合保障中心
0471-6945579、0471-3689201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绿色研究发展中心
0471-6944988、0471-6946880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资金中心
0471-5310325、0471-5310318
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鉴定和能效测评中心
0471-3325709、0471-3325609
特此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2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