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包头市、兴安盟、巴彦淖尔市
考区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的公告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简章》规定,经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环节,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现对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包头市、 兴安盟、巴彦淖尔市考区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一、拟聘用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2022年11月9日至2022年11月15日。
三、受理方式
凡单位和个人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对所反映的问题请提供可供调查的证明人以及其它有关线索。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受理电话:
包头边境管理支队:0472—5115137转307
兴安边境管理支队:0482—8310826转552
巴彦淖尔边境管理支队:0478—8218833转308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
2022年11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