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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林业科学研究院竞争性比选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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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林业科学研究院竞争性比选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日期:2024-7-19 内蒙古人事考试网 管理员〗
内蒙古自治区林业科学研究院竞争性比选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补充林业科研工作力量,内蒙古自治区林业科学研究院拟通过竞争性比选方式调动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比选岗位
      内蒙古自治区林业科学研究院设置比选岗位2个,补充工作人员6名。具体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林业科学研究院竞争性比选事业单位工作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比选范围
      自治区各级机关(参公单位)、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中央和国家机关设在我区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设派出机构的单位等)符合比选条件的工作人员。
      三、报名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符合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转任(聘)条件;
      6.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84年7月26日(不含)以后出生;
      7.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8.近3年年度考核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
      9.适应报考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0.一般在现单位在编在岗工作2年以上;
      11.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尚在试用期、服务期或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6.试用期内调整岗位的、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转任的以及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以及其他违反组织人事相关工作规定情形;
      8.调动后即构成回避情形的。
      四、比选方式
      比选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岗位匹配度。
      (一)比选岗位的报名成功人数与拟比选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视岗位急需紧缺情况取消比选岗位或降低开考比例。调整比选计划或因无人报考取消的岗位,将在报名网站上予以公布。
      (二)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按照每个岗位报名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凡笔试成绩并列且超出3︰1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范围。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三)考察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2: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环节人选。同一岗位入围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进入考察人选。
      (四)根据考察情况,按照1∶1比例择优提出拟调动人选。
      (五)比选考试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进入试用期后离岗的,不再进行递补。
      (六)无合适人选则不录取,取消该计划。
      五、实施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20日09:00-7月26日17:30。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需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在规定报名时间段登录报名网站(http://www.nmrcks.net)《内蒙古自治区林业科学研究院竞争性比选工作人员》专栏进行网上报名,按照要求填写报名信息,每位报名人员只能填报一个岗位,且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3.报名人员下载并填写《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林业科学研究院竞争性比选报名推荐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
      4.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名人员将填写完整的《报名推荐表》报工作单位或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5.报名人员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推荐表》扫描件(PDF格式),及单位编制本首页和本人页、最新的机关事业单位干部任免职审批表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nmglky_rsc@163.com)。邮件统一扫描成1个PDF文件,邮件主题统一为“报名岗位+姓名+联系电话”,不接受传真。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报名人员填写《报名推荐表》时,须完整填写学习和工作经历,时间不得间断或空缺。报名信息填写不全、不规范或不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的,不予审核通过。报名人员要认真阅读报名资格条件和要求,所填报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报名资格。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7月20日09:00至7月27日17:00,初审工作在报名网站上完成。
      2.报名人员经网上报名且向指定邮箱发送《报名推荐表》、单位编制本首页和本人页、最新的机关事业单位干部任免职审批表扫描件后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对审查未通过的,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退回报名人员补充或说明。内蒙古自治区林业科学研究院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资格审查贯穿比选全过程,一经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名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比选资格。
      3.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于2024年8月2日8:00至8月3日8:00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
      4.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拟比选人数的比例未达到规定最低开考比例的,视岗位急需紧缺情况取消比选岗位或降低开考比例。调整比选计划或因无人报考取消的岗位,报名结束后将在报名网站上予以公布。
      (三)笔试
      1.笔试时间:2024年8月4日上午9:00-12:00。
      2.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一科,采用主观性试题,主要测试政治素养、政策理论水平、专业业务素养、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文稿写作能力等,不指定考试范围和复习资料。必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闭卷考试,笔试满分为100分。
      3.笔试地点:笔试在呼和浩特市举行,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4.报名人员需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5.成绩查询:报名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看笔试成绩。
      (四)资格复审
      1.按照每个岗位报名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凡笔试成绩并列且超出3︰1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范围。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2.资格复审和面试的有关要求,提前3天在报名网站上公告。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报名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3.资格复审重点审核报名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报名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人员需携带《报名推荐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公务员录用审批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备案表》、《转正定级审批表》、工资转正定级表等相关入口材料、历次职务(职级)、职称变动或调动材料的复印件,能够证明《比选报名表》中工作经历和工作业绩的有关佐证材料,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五)面试
      1.面试于8月中旬进行,地点设在呼和浩特市,资格复审合格的报名人员持盖章的《面试通知书》及身份证,按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必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面试满分为100分。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重点测试面试人员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综合分析、语言表达和岗位匹配度。
      4.考生的面试成绩不低于65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5.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报名人员面试成绩和进入考察人选在报名网站上公布。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比选计划数的岗位,面试成绩需达到参加面试人员平均分数以上。
      (六)体检和考察
      按照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实际比选计划数,按照2:1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入围人员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进入考察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视岗位急需紧缺情况取消比选岗位或降低进入体检和考察比例。调整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的比例,将在报名网站上予以公布。
      1.体检在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指定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由内蒙古自治区林业科学研究院负责组织实施。报考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2.根据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原则,按1:1比例择优提出拟调动人选。无合适人选则不录取,取消该计划。
      (七)公示和岗位考察
      1.拟调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和内蒙古自治区林业科学研究院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2.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调动人员,由内蒙古自治区林业科学研究院向本人所在单位发送岗位考察函,经所在单位同意后,进行岗位考察(考察期3个月)。岗位考察期满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岗位考察期内表现不合格的,取消比选资格,回原单位工作。
      (八)调动人员聘用
      调动人员聘用综合考虑调动人员原职务职级、专业技术职务和岗位空缺情况,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聘用有关规定聘用到相应岗位。
      六、咨询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471-3385220  
      0471-3381190 
      监督举报电话:0471-3381183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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