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度定向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
总成绩和体检工作等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位考生:
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度定向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考试考察和岗位分配工作已全部结束,现将考生考试总成绩和体检工作等有关事宜进行公布,考生可点击链接查询(内蒙古人事考试网 www.impta.com.cn)。请拟录用人员保持电话畅通,等待下一步工作通知。
附件:
1.关于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度定向选调拟录用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
2.政策咨询电话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2023年5月9日
附件1
关于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度定向选调
拟录用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
各位拟录用人员:
根据工作安排,决定开展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度定向选调拟录用人员体检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区直机关单位拟录用人员体检工作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组织实施;政法专项选调拟录用人员体检工作在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的指导下,由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具体组织实施;盟市机关单位拟录用人员体检工作在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的指导下,由各盟市委组织部具体组织实施。
一、体检时间、地点
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各盟市委组织部确定的时间、地点为准,请拟录用人员保持电话畅通,等待工作通知。
二、体检要求
1.体检严格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2.体检费用由拟录用人员承担(具体费用以后续通知为准),体检时拟录用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纸质准考证、二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3.拟录用人员要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按指定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参加体检,没有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并按规定记入诚信档案。
4.体检不合格或因拟录用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等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选调资格。
5.拟录用人员报名时所填写移动电话,近期须保持畅通,联系方式变更的请及时与对应组织体检单位联系,因无法联系导致的后果由拟录用人员个人承担。
6.拟录用人员体检过程中需和对应组织体检单位签订《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度定向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初步就业协议》。
监督举报电话:0471—4812909
附件2
政策咨询电话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0471-4812909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法委:0471-4811670
呼和浩特市委组织部:0471―4607695
包头市委组织部:0472―5619290
呼伦贝尔市委组织部:0470―8216407
兴安盟盟委组织部:0482―8267671
通辽市委组织部:0475―8836418
赤峰市委组织部:0476―8364228
锡林郭勒盟盟委组织部:0479―8212334
乌兰察布市委组织部:0474―8320010
鄂尔多斯市委组织部:0477―8588611
巴彦淖尔市委组织部:0478―8655723
乌海市委组织部:0473―2999551
阿拉善盟盟委组织部:0483―8332382
咨询时间:2023年5月9日—2023年5月31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