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定向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
考察(面试)工作等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位考察(面试)对象: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定向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就考察(面试)工作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考察(面试)工作将于2024年3月启动实施。对考察(面试)对象的综合素质评价、资格复审、本人面谈与考察(面试)工作将一并进行。具体时间由考察(面试)组与考察(面试)对象及所在院校联系确定,请各位考察(面试)对象提前准备相关材料(见附件)。
2.考察(面试)对象应对所提交的个人信息和有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及材料、隐瞒重要信息者,一经发现取消其选调资格。
3.体检工作安排在考察(面试)工作结束、签订三方协议后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未按规定参加考察(面试)的视为放弃选调资格,考察(面试)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
联系电话:15354862635、15354862530
附件:考察(面试)对象需提前准备材料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2024年2月29日
附件
附件
考察(面试)对象需提前准备材料
1.身份证原件和电子扫描件。
2.审核盖章的《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定向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考试报名表》原件和电子扫描件。
3.《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定向选调考察(面试)人选在校现实表现情况鉴定表》加盖公章后的原件和电子扫描件。
4.《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定向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考察(面试)人选承诺书》本人签字捺印后的原件和电子扫描件(签订协议之后主动放弃选调的,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并根据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对记入诚信档案人员给予相关处理)。
5.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须提供所在学校或院系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和电子扫描件。
6.已经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和电子扫描件。
7.大学期间(研究生含本科阶段)担任学生干部的任职文件(聘书)或加盖相应层级党、团组织公章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电子扫描件。
8.大学期间(研究生含本科阶段)获得表彰奖励证书原件和电子扫描件。
9.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和电子扫描件。
10.本人免冠电子版照片,jpg格式,200k以上,底色为淡蓝渐变色。
11.有参军入伍经历的,需要提供入伍退伍证明原件和电子扫描件。 |